初二是女兒歸寧的日子,因為女兒出嫁即是外人,回家省親就被稱為作客,回娘家作客必須攜帶伴手禮;習俗上認為,若女兒回娘家沒有帶伴手禮的話,那麼娘家會窮一整年。有句俗諺說「有父有母初二、三,無父無母斗擔擔」,意思就是娘家父母還健在的媳婦,初二、初三一定會有人前來接回去「作客」,娘家沒有父母的媳婦,只好繼續留在婆家幫忙招待親友,沒有回娘家的權利。此外,女兒回娘家作客必須在傍晚之前離去,不能看到煮晚餐的炊煙,否則娘家將陷入貧困的生活,意謂女兒出嫁就是客人,不能留在娘家結束一天的光陰,必須回到婆家扮演好自己的角色。